为了更好地教书育人、依法执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制意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师生权益,2017年12月22日下午,丽华二小邀请了合心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的副会长刘强,到校开展了“宪法和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培训。全校教师认真参与了此次培训。
刘会长首先给大家讲述的话题是“校园欺凌”,从班级的管理者的角度出发,从心理学和法律的角度,探讨我们教师在校园欺凌中怎么做才能起到保护学生的积极作用。随后例举了不久前江苏昆山某中专学校发生一起恶性严重校园欺凌事件,分享其背后的原因,当今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环境导致青少年患上心理疾病,容易引发违法犯罪。比如,影视剧和网络世界纸醉金迷的场景和对暴力美学的欣赏在不自觉地侵蚀着未成年人的心智。再如,家庭的失爱或者过度溺爱(如隔代教育)导致的自我膨胀,父母的极端教育导致孩子心理偏激。
听了他的讲述,大家厘清了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拓展了思路,解答了疑难问题。最后刘会长总结了小学期间校园欺凌的发展特点。第一、小学期间的校园欺凌有显著的性别差异,男生以身体欺负为主,女生以语言欺负为主。第二、小学期间的校园欺凌一般来说,学生没有主观上的恶意,均以有趣好玩作为欺凌的内动力。第三、小学生的欺凌行为可以预测将来的适应不良,经常受欺负的学生会导致情绪抑郁、注意力涣散、孤独、学习成绩下降、逃学、失眠等多项不良表征。第四、经常欺负他人者,将来有可能会造成行为失调或者暴力犯罪。同时明确了我们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教书育人之外,从法律层面还被赋予非常重大的保护学生的责任,对学生有管理义务,否则将承担不作为侵权之责。
本次教师法律培训,刘会长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发人深省,使全体教师既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又加强了严守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底线的意识,大大提升了“依法治校”的内涵发展水平。每位教师都认真做好笔记,受益匪浅。
(牟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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